各处(室)、系(部):
根据2006年5月25日下发的《关于开展争创福建省高校第十届“文明学校”活动的通知》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评估标准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创建省级“文明学校”的有关情况,督促各部门切实落实文件要求,将“文明学校”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学院计划对各部门的创建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查时间:10月上旬—10月下旬
1、10月9日下午召开精神文明建设阶段性检查评比工作会议;
2、10月10—20日,各处室、系部自查,做好迎接学院检查准备;
3、10月21—31日,学院组织检查.
二、自查内容:各部门的检查内容详见《争创福建省高等学校第十届“文明学校”评估任务分解表》。
三、自查形式:
1、成立自查小组。自查工作由林锦美副书记负责。党政办会同监察审计处和有关处室、系部抽调的人员,组成两个自查小组,第一小组由机关党总支书记严培奇任组长,党政办杨丽贞担任统计员,成员包括严武、黄林毅、陈江忠,负责检查机关各处室、图书馆的创建工作;第二小组由党政办主任郑庆彬任组长,党政办陈志君担任统计员,成员从系(部)、图书馆抽调人员组成,每次3名,进行交叉检查,负责检查各系部的创建工作。
2、采用多种自查方式:采用书面汇报、检查资料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各处室要将本部门的创建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在自查时进行汇报,并上交党政办。要将评估任务分解表里要求的与本部门相关的材料分类整理归档,以备检查。对于有硬件要求的检查内容,自查小组要到实地进行检查。自查过程中,将根据各个部门的创建情况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对工作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彰。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大力加强和建设校园文明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创建“文明学校”是对学校整体办学实力的综合考核,是构建和谐的有效载体,对加强和推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规范学院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培养和造就大批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人文精神的人才有着积极意义。广大师生员工要提高对加强“文明学校”创建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学院文明创建的目标上来,把创建文明学校自查工作与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有关要求,狠抓落实,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通过自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使自查工作收到实效。
2、严密组织,明确责任。
开展自查工作是加强对创建“文明学校”工作组织领导,检验阶段性工作成果的有效方式,自查小组要按照《争创福建省高等学校第十届“文明学校”评估任务分解表》的有关内容逐项检查落实,严格进行评分,做到认真、细致、严谨。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将《争创福建省高等学校第十届“文明学校”评估任务分解表》中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内容逐项分解,明确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间,全面认真地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坚持标准,突出重点。
要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学校”的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一些重要问题、重要工作、重要环节,找出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成效不达标不放过”,达到以自查促创建,以创建促和谐的目的。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7年10月9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自查 通知
抄 送:院领导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 2007年10月9日印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