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 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3号)文件精神,促进我院课程建设上质量、上水平,并适应高职发展趋势,积极推动教学改革,学院决定启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为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先导,通过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从根本上保证课程建设在培养学生能力、知识、素质等方面发挥基础性的重要作用。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通过高起点、大手笔的改革举措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建设一批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并适应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精品课程。
根据教育部的院、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学院拟在2006—2010五年内,建成院级精品课程16-20门,力争取得省级精品课程6~8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
精品课程建设以教研室为基础,组成院、系、室三级精品课程建设机构。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机构为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每学期专门召开一次精品课建设会议,讨论新申报院级精品课的评审立项,在建精品课程的检查、验收以及省、国家级精品课的立项、申报组织等事宜。
各系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组成,负责本系精品课程的布点、规划、实施等工作。
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精品课程任课教师及教辅人员组成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小组,确定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学院精品课建设实行学院立项、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定精品课程建设方案、经费使用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等工作。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课程建设的内容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实践性教学环节建设等方面,精品课建设以教研室为主体,学院负责统一管理及指导,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制定科学的建设规划
根据学院的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各申报课程要对照目标要求,制订改革与建设方案。并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它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
2、师资队伍建设
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主讲。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通过精品课建设,引导我院教师树立高职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强化质量意识,同时调动教师参加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的积极性。
3、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体系改革
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本门课程建设与教学计划中其它课程的关系。教学内容改革应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对讲课内容实时更新,及时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并积极用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改造传统教学内容,实现教学内容的模块化。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在制定教学大纲时,应突出重点、难点并留有根据技术发展及时补充和更新的“接口”,提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措施。
4、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
继续学习和探索适合高职教育的教学方法,坚持“教、学、做合一”的原则,积极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贯彻“学为主体、导为主线、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并重”的原则,将教学主体从“教”转移到“学”,最大限度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手段,发展CAI教学,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施现代信息技术下的个性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实践教学
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综合运用和开发创新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突出高职特色。实验、实训要尽量减少验证性项目,引入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设置要紧密结合培养目标和课程的要求,内容要尽可能结合工程技术实际,指导方式上鼓励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6、重视教材建设
加强教材管理,优先选用适宜高职教育的国家规划教材。鼓励教师积极编写适宜我院教学,具有我院特色的高质量的校本教材和讲义以及多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鼓励教师与企业、行业合作编写实训教材。
7、教学文件完备、质量高
教学文件指教学大纲、教学日志、实验(实训)指导书、毕业设计指导书、听课记录及教研活动记录、学生实验、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结合学院内涵建设工程,各教学文件出台相应的标准和制度,各种教学文件的编写要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8、保证课堂教学和其他教学环节的质量
课堂教学和其他教学环节,包括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研讨课、实训、社会调查、考核等。应在此方面力争做到质量保证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注重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1、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要求在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本院专职教师,且具有副教授职称。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2、精品课程的确定
各教学部门按学院统一安排的时间将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等交学院教务处,经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查合格的课程,批准院精品课建设立项,并下发启动经费。
3、精品课程的过程管理
批准立项的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运作、自评等工作,并根据课程建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学院每学期召开一次精品课建设会议,检查、总结、交流精品课程建设情况,检查合格的精品课建设根据建设规划下发建设经费;检查不合格者,学院停发建设经费,但可在下一年度提出检查申请,检查合格后再下发建设经费;若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则取消该门课精品课资格。
4、精品课程的验收
按精品课建设立项建设完成的精品课程,向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按下列程序组织验收:
由课程负责人向系、学院提出验收申请。
课程建设组要根据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如实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提供所需数据和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将自评结果送教务处。
学院组织验收。在课程自评的基础上,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课程自评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现场评估,按精品课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对精品课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写出评估结论。
五、鼓励政策
1、对己审定立项的精品课程给予2000元的启动资金,并根据项目进度累计拨付建设经费12000元(含上述2000元的启动资金),纳入学院年度预算,主要用于课程基本建设,例如购置图书资料、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进行CAI课件开发、大纲编写、教材和教参资料建设、题库建设、参加学术会议及组织课程检查评估等有关开支。
2、对被评为院、省、国家级精品课的精品课程负责人及所在系部,学院将给予奖励,并通报全院嘉奖,对精品课程负责人在学术活动上予以支持;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对取得显著成绩的精品课程,学校实行单项奖励(奖励额度视成果而定),并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