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第十届省级文明学校届中复查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申报和对第十届省级文明学校进行届中复查的通知》(闽委教办宣[2010]1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文明学校创建水平,做好迎接第十届省级文明学校届中复查的有关工作,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分两个阶段开展创建文明学校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时间:2010年4月23日至6月30日
1、2010年4月23日——5月20日,各处室、系部自查,上报自查报告;
2、2010年5月20日——6月30日,各处室、系部上交材料,认真开展整改,学院组织检查。
二、自查内容:
《福建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评估标准》和任务分解表
三、自查形式:
第一阶段:自下而上开展自查
各部门依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评估标准》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回顾总结2009年以来在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学校创建活动中,有何新机制、新特色、新做法和新成效;要根据部门分工,重点查找师生文明养成、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风校纪、校园环境卫生、校园安定和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并结合学院和部门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自查后,要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自查报告于5月20日前报学院文明办。
第二阶段:认真整改实地查看。
各部门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情况,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评估标准》的要求和自行制定的整改方案,认真开展整改。同时,要根据任务分解表的有关内容,做好本部门相关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5月30日前报学院文明办。学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要适时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督导队要加强对机关的上下班、办公秩序、日常养成以及各系部的教风、学风、班风建设,公共区卫生,学生宿舍管理,师生日常养成和创建“文明学校”相关工作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学院届中自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几点要求
1、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文明学校创建届中复查工作是规范文明学校管理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做好迎接届中复查工作,加强对迎接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认真筹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明确任务、明确内容、明确分工、明确时限,逐项抓好迎接复查的准备工作。各处室、系部要根据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要坚持标准,突出重点。
要按照评估标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一些重要问题、重要工作、重要环节,找出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全面认真地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以自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文明学校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台、宣传栏、黑板报等媒介,大力宣传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师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投入到文明学校创建活动中去,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