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文明单位中组建志愿服务队的通知》(闽委教办宣[2010]15号)要求,为了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上新水平,学院党委决定成立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队面向全院教职员工,志愿服务队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建,志愿者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在编总人数的20%。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能履行本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规定。
三、组建步骤
组建程序按照自愿申请、单位审核、填写《福建省文明单位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见附件)、单位造册报学院文明办备案的步骤进行。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5日前,将填写好的《福建省文明单位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各单位自行复印)和《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名单》(纸质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学院文明办。
四、服务项目与队伍管理
志愿服务队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参加学院文明办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结合部门工作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还可以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创建工作组织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及时记录志愿服务情况。每个志愿者每年参加服务的时间不少于 48小时。
五、工作要求
l、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建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队是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文明单位中组建志愿服务队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学院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组建任务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让更多的党员、教职工自觉加入到志愿者服务队来,促进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要及时上报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学院文明办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文明创建”专栏、校园宣传栏等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展示志愿者风采。
3、改革创新,服务发展。要将志愿者服务活动与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充分发挥高校三大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高等职业类院校的技术优势,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校园周边群众,为提升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高学院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各单位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
电子邮箱:mzybgsczj@126.com。
附件: 1.福建省文明单位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名单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