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学院院级技能竞赛暨省级技能大赛预选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文明校园发布时间:2012-11-14浏览次数:4241

湄职院[2012] 59

关于举办2012年学院院级技能竞赛暨省级技能大赛预选赛的通知

各系(部)、工艺美术学院、湄职校:

为了营造校园“学技能、比技能、用技能”的良好氛围,检验技能教学效果,推进技能教学改革,全面实施“两证一状”制度。学院决定于11月20日-12月25日举办2012年院级学生技能竞赛暨省级技能大赛预选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促进技能教学改革,推行“两证一状”制度

二、技能竞赛组委会

主  任:彭文宇

副主任:黄雅敏

成  员:郑春华  李智仁  陈江忠   赖国新  谢金达  佘明辉  

徐维雄  黄爱美  蔡  峰   郑秀明  陈庆荣  陈庆堂  

郑德山  李仲清

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郑春华(兼)

副主任: 陈庆堂(兼)

成  员:施风荣 吴融生 陈满红 许志敏 林占光 李海铭 刘开敏

       林寿光 郑 健  常成勋

三、裁判组

组  长:周加雄

副组长:陈清洪

成  员:陈国雄 陈建武 唐俊奇 李清生 陈庆堂 院内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教师

四、技能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围绕国家、省级技能大赛项目,结合学院各专业技能要求,设置了公共基本技能、专业基本技能、专业核心技能,共62项,涵盖院内各专业,参赛规模1500多人,面向全院学生。具体项目见附表1。

五、竞赛实施方案

1、组织实施。各单位应组织相应项目负责人参考省级比赛的格式及要求编制项目的竞赛规程及评分细则,组织做好命题、场地准备及参赛报名工作。各项目竞赛赛程及评分细则请于11月5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各项目应该在11月5日前将场地所需的仪器、材料清单报所在实训中心,实训中心根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准备,条件不足的应该提前2周报批采购添置。

2、时间安排。项目竞赛时间统一安排在11月20日-12月25日,各组织单位应该在项目11月1日前发出报名通知到相应专业的学生,11月10日前公布参赛名单、比赛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安排,并将本项目的具体组织方案(内容包括:参赛名单(附件2)、具体时间、参赛地点(附件3)、命题方案、项目负责人等)于11月13日报组委会办公室和裁判组备案。

3、评奖办法。竞赛获奖比例为参赛组数(或人数)的60%,其中10%(四舍五入)为一等奖、20%(四舍五入)为二等奖、30%(四舍五入)为三等奖。院级前两名选手的将作为省级技能大赛的参赛资格,学院将安排集训。

4、评委组成。评委库由学院各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教师组成。裁判组于竞赛前一天临时抽调评委到现场进行评分,现场评奖。各项目获奖名单由评委当场评出后直接送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公布。评委的抽调要按照教考分离和回避的原则进行,学生的获奖情况与相关课程指导教师的教学效果挂钩。

5、职责分工。竞赛活动期间,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组织与宣传工作,及时对竞赛结果进行公布与汇总。各系(部)、工艺美术学院、湄职校要做好具体项目的实施工作,要组织全系范围对学生宣传和动员工作,落实“两证一状”制度。

六、竞赛要求

1、各实施单位要派专人负责技能竞赛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的实施,细化项目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竞赛场地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安全有序。学院将对各单位开展技能竞赛的组织情况进行分项与综合评比,评出优秀组织单位,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2个资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2、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技能竞赛的经验总结和资料整理收集建档工作。针对学生技能竞赛情况,改进实践教学方法,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3、竞赛组委会及裁判组要做好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及时公布竞赛信息,切实做到比赛“安全、公平、公正”,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比赛顺利完成。

4、竞赛组委会联系人:陈庆堂、吴融生,电话:7653965,邮箱:chenqingt@126.com, wursmail@qq.com。

附件1: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院级技能竞赛暨省级技能大赛预选赛项目一览表

附件2: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院级技能竞赛暨省级技能大赛预选赛报名情况汇总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