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经常性检查督导活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文明校园发布时间:2011-03-29浏览次数:4923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经常性检查督导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日常的教学管理活动中重视提高个人素质,讲究文明礼仪,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日常行为规范,美化优化校园环境,齐心协力共建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使精神文明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学院决定开展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经常性检查督导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经常性检查督导工作,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林锦美统一领导,由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督导队开展检查督导活动。督导队分为院系两级:院级文明督导队党委工作部部长郑庆彬任队长党委工作部副部长陈志君、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严武任副队长,党委工作部吴志先担任联系人成员包括郑秀明、黄林毅、陈剑峰阮添辉林羽、郑志明、林俊、张智佳、杨娴、杨建辉、郭莹,负责督查学院文明建设系(部)级文明督导队,由各系部自行组建,成员以学生为主体,名单报党委工作部备案,负责督查本系(部)文明建设事宜。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对机关的上下班、办公秩序、日常养成以及创建“文明学校”相关工作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各系部的教风、学风、班风建设,公共区卫生,学生宿舍管理,师生日常养成以及创建“文明学校”相关工作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的形式

院级文明督导队每月检查督导两次,督导人员由队长临时抽调,每次2—3人,每次督导的内容侧重点不同,督导的内容事先不通知。为了保证打分的公正性,与阶段性检查不同,检查督导时不进行分工,所有内容被抽调的人员一起检查,并根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自查评分表(具体详见附表1)的内容,对每个系部的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打分,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平时督查的得分情况,将作为年度创建“文明学校”评优评先和评选先进系部、处室的重要依据。同时,应根据督查情况,适时向党委提出关于加强“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进“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落实。

系(部)文明督导队每天检查督导一次,由系各(部)教师文明督导员组织学生实施,根据系部精神文明建设自查评分表(具体详见附表2)的内容,对每个班级的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打分,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做好检查记录建档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加强学习。精神文明督导队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队,作为督导队成员,要认真解读《福建省高等学校第十届“文明学校”评估任务分解表》,了解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检查的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同时,要自觉研究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内容,进一步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对学院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积极投身于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去。

2、文明督导身教重于言教。督导队成员要努力提升自身的内涵和修养,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身先士卒,严于律己,做讲文明、树新风的表率。同时,在检查督导的过程中,要文明督导,坚持使用礼貌用语,不能干扰到正常的教学工作。

3、公平公正。检查督导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切实提高学院精神建设的水平。要站在学院发展的大局上看问题,在检查督导的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指导师生及时予以纠正,并公平、公正地予以打分,客观详实地记录检查结果。

附:1、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自查评分表;

    2、系部精神文明建设自查评分表。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1328